舊居

詞語解釋

  1. 舊宅;故居。

國語詞典

  1. 以前居住過的地方。
    1. 《后漢書.卷五.孝安帝紀》:「民訛言相驚,棄捐舊居,老弱相攜,窮困道路?!?/li>
    2. 《文選.向秀.思舊賦》:「濟黃河以泛舟兮,經山陽之舊居?!?/li>

網絡解釋

  1. 舊居
    1. 指舊宅,意指曾經居住過的地方,可以是臨時居所亦可是長時間居住過的地方

“舊居”單字解釋

:1.?。骸瘛7帧?。 2.住的地方;住所:遷~。民~。故~。 3.在(某種位置):~左?!?。 4.當;任:~功。以專家自~。 5.積蓄;存:~積。奇貨可~。 6.停留;固定:變動不~...
:1.過去的;過時的(跟“新”相對):~時代。~經驗。~社會。不要用~腦筋對待新事物。 2.因經過長時間或經過使用而變色或變形的(跟“新”相對):~書?!路4凹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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