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權
- 拼音wǔ quán
- 近義詞
- 反義詞
詞語解釋
- 謂治軍治國應權衡之五事。
- 五種重量單位。
- 指民國時中央政府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考試權、監(jiān)察權。
網(wǎng)絡解釋
- 五權
- 五權:分有治國五事、五種計量單位、國民政府五權憲法。
- 1.謂治軍治國應權衡之五事?!盾髯印ぷh兵》:“無欲將而惡廢,無急勝而忘敗,無威內(nèi)而輕外,無見其利而不顧其害,凡慮事欲孰而用財欲泰。夫是之謂五權?!薄兑葜軙の鍣唷罚骸拔鍣啵阂辉坏?,地以權民;二曰物,物以權官;三曰鄙,鄙以權庶;四曰刑,刑以權常;五曰食,食以權爵?!?/li>
- 2.五種重量單位?!稘h書·律歷志上》:“權者,銖、兩、斤、鈞、石也……五權之制,以義立之,以物鈞之?!薄端鍟ぢ蓺v志上》:“十黍為絫。而五權從此起。十絫為一銖。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五權謹矣?!?/li>
- 3.指 民國 時中央政府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考試權、監(jiān)察權。 孫中山 《五權憲法》:“五權憲法,分立法、司法、行政、彈劾、考試五權,各個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