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權利
- 拼音zhèng zhì quán lì
- 近義詞
- 反義詞
詞語解釋
- 公民依法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公民基本權利的重要部分。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擔任國家公職的權利,擔任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等。
網(wǎng)絡解釋
- 政治權利
- 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主要指選舉權、被選舉權,參加管理國家,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等權利。我國憲法規(guī)定,凡年滿18周歲的公民,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外,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國家保障人民參加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jīng)濟和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監(jiān)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等權利。公民有言論、通信、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權利。同時規(guī)定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機關進行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政治權利”單字解釋
利:1.鋒利;銳利(跟“鈍”相對):~刃。~爪。 2.順利;便利:不~。成敗~鈍。 3.利益(跟“害、弊”相對):~弊。有~。興~除害。 4.利潤或利息:暴~。薄~多銷。本~兩清。...
政:1.政治:~綱?!と藛T。 2.政府:黨~軍民。 3.國家某一部門主管的業(yè)務:財~。郵~。 4.指家庭或團體的事務:家~。?!?。...
權:1.秤錘。 2.權衡:~其輕重。 3.權力:當~。有職有~。掌握大~。生殺予奪之~。 4.權利:人~。公民~。選舉~。發(fā)言~。 5.有利的形勢:主動~。制空~。 6.權變;權宜:~詐。...
治:1.治理:~家?!珖W浴??!珮恕!??!矗ɑ春樱?。 2.指安定或太平:~世。天下大~。 3.舊稱地方政府所在地:縣~。府~。省~。 4.醫(yī)治:~病。我的病已經(jīng)~好了。 5.消滅...